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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部署品质电商五优行动 推动电商出海

   日期:2026-10-12     来源:商务部等 7 部门《关于实施品质电商“五优”行动的通知》,2    作者:跨境物流网     评论:0    
核心提示:商务部等 7 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品质电商“五优”行动的通知》,围绕电商平台“品质推优”、商家“品质创优”、消费主体“品质择优”、丝路电商“品质争优”、规范标准“长效护优”五个方向部署 15 项具体工作。其中提出引导丝路电商“品质争优”,推动电商领域高水平开放,深化“一单两报”、电子提单、跨境身份认证等成果落地。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 7 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实施品质电商“五优”行动的通知》,围绕五个方向部署 15 项具体工作。

组织电商平台“品质推优”:引导电商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平台规则向优转型,全流程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线上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支持向电商平台提供平台内商家证照信息核验比对,提升平台资质审核与风险防控效率。

支持各类商家“品质创优”:开展“电商+产业带”培育行动,鼓励各地规划布局电商选品中心,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原创设计的中小卖家对接电商渠道;依托订单直采、外贸优品专区等渠道,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扩大外贸优品消费;推动人工智能与电商深度融合。

便利消费主体“品质择优”:围绕“618”“双11”等消费节点,协同各方对电商平台加强指导与规范;鼓励线上品牌商到线下开设实体店,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平台规范合作,丰富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

引导丝路电商“品质争优”(与跨境电商出海直接相关):构建电商出海良好生态,加强出海行为规范引导,推动出海平台建立“品牌+品质”双重审核机制和产品溯源体系,从源头筑牢出口商品品质防线;培育推广“丝路云品”品牌,更好发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作用,用好线上线下国家馆,创新“国家馆+直播”渠道;深化“丝路电商”多双边合作机制,深化一单两报、电子提单、跨境身份认证等成果落地,推动合作从“商品出海”向“规则衔接”升级。

强化规范标准“长效护优”: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重点针对电子商务的产品与服务提供及其质量保障加快标准研制;加强电商领域监督执法,纠治电商平台“自动跟价”“全网最低价”等无序竞争行为,规范平台佣金抽成、商家评级等规则;推动组建全国范围的电商行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

信息来源:商务部等 7 部门《关于实施品质电商“五优”行动的通知》,2026 年 10 月 10 日;央视网。本文由跨境物流网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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