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40 号),自 2026 年 9 月 21 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南非鲜食欧洲甜樱桃(学名 Prunus avium)进口。
注册与溯源要求:输华樱桃的果园、包装厂与处理设施应经南非方面审核,并由中国海关总署与南非农业部共同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代码,以便在出口货物不符合公告要求时准确溯源。每年出口季前,南非方面应向中方提供注册名单,经审核批准后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
中方关注的有害生物名单:公告列出 6 种,包括地中海实蝇、瞿氏小条实蝇、纳塔尔实蝇、无花果蜡蚧、暗色粉蚧以及核果树溃疡病菌。输华果园须在南非方面监管下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并执行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措施,同时做好果园卫生与落果清理。
冷处理与不合格处置:货物须按公告附件要求的操作程序实施出口前冷处理或运输途中冷处理。到货检验检疫发现货物来自未获批准的果园、包装厂或处理设施的,该批货物不准进境;冷处理被认定无效或失败的,将采取到岸冷处理、退回或销毁等措施;发现关注的有害生物活体、土壤或植物残体等情况的,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对进口企业的提示:从事南非樱桃进口的生鲜贸易商与冷链物流企业,应确认供货果园、包装厂是否在海关总署公布的最新注册名单内,并提前核对冷处理记录与植物检疫证书等随附单证;冷链环节需按公告对运输途中冷处理的条件组织,避免因温控记录不符造成到港拒收。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官方网站 2026 年 9 月 22 日发布的《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40 号(关于进口南非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签发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本文由跨境物流网整理改写,以公告原文及附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