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公告 2026 年第 144 号,根据新版国家标准《再生纸浆》(GB/T 43393—2026)技术要求,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对进口再生纸浆增加微生物关键指标检验要求,具体指标要求见公告附件《再生纸浆关键指标要求(新增)》。公告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
再生纸浆是造纸行业的重要原料,进口环节此前主要关注夹杂物、水分等指标。新增微生物关键指标检验要求后,相关进口企业在申报与到港查验环节需关注检验项目变化,提前与境外供货方确认货物处理与检测情况,避免因指标不符产生退运或滞港。
海关总署同期还发布了 2026 年第 141 号公告,公布《进口再生纸浆检验规程》等 7 项行业标准。从事纸浆、废纸类原料进口及下游纸品出口的企业,可一并对照新标准与检验规程调整采购与申报安排。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44 号(2026 年 9 月 28 日)与第 141 号公告(2026 年 9 月 25 日),见海关总署官网「最新文件」栏目。本文由跨境物流网整理改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