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35 号(关于增加输缅甸、柬埔寨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公告)自 2026 年 9 月 16 日起实施。
公告明确,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输缅甸、柬埔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输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其他事项仍按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77 号执行。
对企业而言,最直接的变化是不再需要到海关窗口领取或办理签证: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原产地证书申报模块选择自助打印,系统会自动生成带电子签章的证书,打印后无需另盖企业公章。首次使用的企业需先完成电子签章备案。
做缅甸、柬埔寨市场的外贸企业与货代,建议提前完成备案,并在过渡期内将处于待打印状态的证书按新流程处理,避免影响客户享惠。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35 号(海关总署官网,2026 年 9 月 7 日发布,2026 年 9 月 16 日生效)。本文由跨境物流网整理改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