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铁集团消息,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配套的铁路货运运营条件管理规则同步落地。规程共 11 章 98 条,对既有铁路货物运输制度进行了修订。
在货主权益保障方面,规程作出多项调整:将「承运人确定重量」改为「谁装车谁确定重量,承运人有权复核」;将超过运到期限的违约金由向收货人赔偿改为向托运人赔偿;将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有效期由 180 天延长至 3 年;同时取消承运人的部分免责条款,强化承运人责任。
在服务链条延伸方面,规程在传统站到站运输基础上,明确支持开展铁公、铁水多式联运,提供「一次委托、一次结算、一次保险」的全程一站式物流服务,并明确支持发展电子运单、物流金融、专用线运营、风险保障等新服务。设备互联方面,规程制定了国家铁路与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直通运输设备规则标准的统一原则。
在时效方面,规程依托设施设备能力与调度指挥水平的提升,调整运到时限计算标准,压缩同里程下的预期运输时间;对易腐等时效要求高的货物,容许运到期限由须大于货物运到期限 3 天收紧为 2 天。
信息来源:国铁集团,2026 年 10 月 1 日,经央视新闻、中国证券报等报道。本文由跨境物流网整理改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