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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迎来政策大礼包

   日期:2018-12-11     来源:经济参考网    作者:王文博    评论:0    
核心提示:食品、服装、葡萄酒以及“网红”商品名列其中

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6部委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过渡期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安排。在7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明确了我国跨境电商进口在税收优惠、商品清单以及后续监管等关键性问题,并表示后续调整将充分考虑国内消费升级需求,增加老百姓生活方面迫切需要进口的商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交易限制,并且扩大商品清单范围。在交易限值方面,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还将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在商品清单方面,这次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税目总数达到1321个。

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介绍说,为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我们对清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清单共新增63个税目商品,主要涉及部分食品、纺织服装、鞋靴、首饰、小家电、文体用品、健身器材等商品类别,具体包括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望远镜、电子游戏机、滑雪靴、旱冰鞋等,其中也涵盖了蒸汽眼罩、家用粉尘仪、剃须刀刀头等国内‘网红’商品。

关于下一步清单的调整,冯晋平表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迅速、商品多样化、更新快的特点,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这些特点,并综合考虑整个跨境电商发展、消费者需求、监管条件等情况,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清单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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